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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馆陶县大队
关于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县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我县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告知如下:
一、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
抓拍限行、限号、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人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涉牌涉证等相关违法行为的。
电子警察类:
湖北路与英才路、湖北路与筑先路、金凤大道与英才路、金凤大道与筑先路、金凤大道与新华街、金凤大道与平安路、文卫街与筑先路、政府街与英才路、政府街与新华街、政府街与魏征路、陶山街与英才路、陶山街与筑先路、东龙街与新华街。
卡口类:
215省道王桥卫生院卡口、215省道王桥治超站卡口、106国道西苏中队卡口、106国道韩马堡卡口、309国道陶山中学卡口、309国道麻呼寨卡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我市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馆陶县大队
2021年10月14日